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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哲学史》读书笔记26

2011年6月23日 没有评论

子夏以“绘事后素”而悟及“礼后”,盖人必有真性情,然后可以行礼,犹美女之必先有巧笑美目,然后可是施胭脂也。如果没有天生丽质或者巧笑美目呢?是否不能化妆?“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”,现在社会观点亦认为化妆打扮是自信和尊重他人的表现。我认为孔子的解释并不是说达不到巧笑美目的标准就不能施胭脂,而是说天生丽质和衣饰打扮两者皆有,不仅能相得益彰,更是能展现出真正的美。这种美可不是那种靠化妆打扮的自信可以想象或企及的,是真正的自然美感。冯氏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成书时,社会风气未及今日之开放,所以冯氏在书中写道“否则礼为虚伪形式,非惟不足贵,且亦甚可贱矣。”若他看到今日化妆之“自信”女性,不知会做何感想?

孔子曰:“人而不仁如礼何?人而不仁如乐何?”不仁之人,无真性情,虽行礼乐之文,适足增其虚伪耳。孔子又云:“君子义以为质,礼以行之,孙以出之,信以成之。君子哉!”《四书集注》解释为“义者,制事之本,故以为质干,而行之必有节文,出之必以退逊,成之必在诚实,乃君子之道。”行即行为,行事。节文,礼也,“繁文缛节”。孙,通逊,谦逊。出,表现自己意愿的方式,譬如语言。盖礼“质”须相辅而行也(原文为相副而行)。

孔子注重人只有真性情、恶虚伪、尚质直;故《论语》中屡言直。子曰:“人之生也,直;罔之生也,幸而免。”(语出《论语.雍也》。雍,冉雍。冉雍,字仲弓,鲁国曲阜人,孔门十贤之一。朱子云:“仲弓宽洪简重,有人君之度也。”《论语.雍也》开篇即是子曰:“雍也可使南面。”南面者,人君听治之位。由此可见,孔子很喜欢这位比自己小二十九岁的学生。)人应该质直,但是也有一些不直(罔)的人存在,他们只是幸运的免于各种灾难。也就是说,孔子认为不直必然会会有种灾难,能避过是侥幸;言下之意,直乃是人生活于社会和避免各种灾祸的根本之一。直者,内不以自欺,外不以欺人,心有所好恶而如其实以出之者。那么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,这是否就是孔子以为“直”的标准?人类群居社会中,这种自我的为所欲为的意志显然是有缺陷的。

看起来还差点什么东西。《论语》云,叶公语孔子曰:“吾党有直躬者,其父攘羊,而子证之。”孔子曰:“吾党之直者异于是,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”直躬,直身而行者。攘,有因而盗曰攘。朱子曰:“父子相隐,天理人情之至也。故不求为直,而直在其中。谢氏曰:‘顺理为直,父不为子隐,子不为父隐,于理顺邪?瞽瞍杀人,舜窃负而逃,遵海滨而处。当是时,爱亲之心胜,其于直不直,何暇计哉?’”冯氏曰:“直者由中(衷)之谓,称心之谓。其父攘人之羊,在常情其子决不愿其事之外扬,是谓人情。如我中心之情而出之,即直也。今乃至证明其父攘人之羊。是其人估名买直,即无情不仁,故不得为真直也。”

放在今日,指证父亲偷盗别人羊羔的儿子,其行为会被称赞为“大义灭亲的正直之举”。放在古代,儒家认为“直”必须首先发自内心,其次必须需要合乎“情理”,最后再表现出来。这里“情理”的概念较为复杂,不在此篇讨论。但是在古代,绝大多数的人可能都认同父子之情最为重要,这是当时的“情理”。儿子不顾及这个“情理”而指证父亲,就被认为是“不近人情”了,所以很多人就会怀疑他的真实目的是什么,甚至会觉得这个“大义灭亲”的人是个潜在的可怕的人。谢氏和冯氏都说出了“直”的真谛,顺理为直,由衷为直。当然,社会“情理”是随着时代不同而变化的,由衷也因之而改变。但是,“由衷和顺理”是“直”的组成因素,却是未随时间而改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