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夏以“绘事后素”而悟及“礼后”,盖人必有真性情,然后可以行礼,犹美女之必先有巧笑美目,然后可是施胭脂也。如果没有天生丽质或者巧笑美目呢?是否不能化妆?“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”,现在社会观点亦认为化妆打扮是自信和尊重他人的表现。我认为孔子的解释并不是说达不到巧笑美目的标准就不能施胭脂,而是说天生丽质和衣饰打扮两者皆有,不仅能相得益彰,更是能展现出真正的美。这种美可不是那种靠化妆打扮的自信可以想象或企及的,是真正的自然美感。冯氏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成书时,社会风气未及今日之开放,所以冯氏在书中写道“否则礼为虚伪形式,非惟不足贵,且亦甚可贱矣。”若他看到今日化妆之“自信”女性,不知会做何感想?
孔子曰:“人而不仁如礼何?人而不仁如乐何?”不仁之人,无真性情,虽行礼乐之文,适足增其虚伪耳。孔子又云:“君子义以为质,礼以行之,孙以出之,信以成之。君子哉!”《四书集注》解释为“义者,制事之本,故以为质干,而行之必有节文,出之必以退逊,成之必在诚实,乃君子之道。”行即行为,行事。节文,礼也,“繁文缛节”。孙,通逊,谦逊。出,表现自己意愿的方式,譬如语言。盖礼“质”须相辅而行也(原文为相副而行)。
孔子注重人只有真性情、恶虚伪、尚质直;故《论语》中屡言直。子曰:“人之生也,直;罔之生也,幸而免。”(语出《论语.雍也》。雍,冉雍。冉雍,字仲弓,鲁国曲阜人,孔门十贤之一。朱子云:“仲弓宽洪简重,有人君之度也。”《论语.雍也》开篇即是子曰:“雍也可使南面。”南面者,人君听治之位。由此可见,孔子很喜欢这位比自己小二十九岁的学生。)人应该质直,但是也有一些不直(罔)的人存在,他们只是幸运的免于各种灾难。也就是说,孔子认为不直必然会会有种灾难,能避过是侥幸;言下之意,直乃是人生活于社会和避免各种灾祸的根本之一。直者,内不以自欺,外不以欺人,心有所好恶而如其实以出之者。那么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,这是否就是孔子以为“直”的标准?人类群居社会中,这种自我的为所欲为的意志显然是有缺陷的。
看起来还差点什么东西。《论语》云,叶公语孔子曰:“吾党有直躬者,其父攘羊,而子证之。”孔子曰:“吾党之直者异于是,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”直躬,直身而行者。攘,有因而盗曰攘。朱子曰:“父子相隐,天理人情之至也。故不求为直,而直在其中。谢氏曰:‘顺理为直,父不为子隐,子不为父隐,于理顺邪?瞽瞍杀人,舜窃负而逃,遵海滨而处。当是时,爱亲之心胜,其于直不直,何暇计哉?’”冯氏曰:“直者由中(衷)之谓,称心之谓。其父攘人之羊,在常情其子决不愿其事之外扬,是谓人情。如我中心之情而出之,即直也。今乃至证明其父攘人之羊。是其人估名买直,即无情不仁,故不得为真直也。”
放在今日,指证父亲偷盗别人羊羔的儿子,其行为会被称赞为“大义灭亲的正直之举”。放在古代,儒家认为“直”必须首先发自内心,其次必须需要合乎“情理”,最后再表现出来。这里“情理”的概念较为复杂,不在此篇讨论。但是在古代,绝大多数的人可能都认同父子之情最为重要,这是当时的“情理”。儿子不顾及这个“情理”而指证父亲,就被认为是“不近人情”了,所以很多人就会怀疑他的真实目的是什么,甚至会觉得这个“大义灭亲”的人是个潜在的可怕的人。谢氏和冯氏都说出了“直”的真谛,顺理为直,由衷为直。当然,社会“情理”是随着时代不同而变化的,由衷也因之而改变。但是,“由衷和顺理”是“直”的组成因素,却是未随时间而改变的。
《论语.八佾》有云,子夏问曰:“《诗》云:‘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,素以为绚兮’,何谓也?”子曰:“绘事后素。”曰:“礼后乎?”子曰:“起予者商也,始可与言诗矣。”《四书集注》的解释为:“倩,好口辅也。盼,目黑白分也。素,粉地,画之质也。绚,采色,画之饰也。言人由此倩盼之美质,而又加以华彩之饰,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。子夏疑其反谓以素为饰,故问之。”子夏读到这段“逸诗”,从字面意思理解为女子天生的丽质可以做为“绚”,即饰。但又感到不妥,于是求问于孔子,孔子告诉他,“素以为绚兮”的正确理解是,有了“素”才能进行“绚”,即天生丽质的美人加上华彩的装饰,如在极好的画纸(质)上加上绚烂的色彩。“绘事后素”,即“绘事后于素”,先准备或者有了“素”,才能进行“绘事”。可见孔子认为“素”即本质是更为重要的。于是子夏马上想到,“礼”相对于“绘事”,前面必然有其“素”的本质,即人的本性。朱子曰:“礼必以忠信为质,犹绘事必以粉素为先。起,犹发也。起予,言能启发我之志愿。”子夏名商,孔子说“起予者商也”,即是高度表扬了子夏,认为他将继承自己的志愿并能将之发扬光大。《四书集注》又云:谢氏曰:“子贡因论学而知《诗》,子夏因论《诗》而知学,故皆可与言《诗》。”杨氏曰:“甘受和,白受采。忠信之人,可以学礼。苟无其质,礼不虚行。子夏‘礼后乎?’,若非得知言意之表者能之乎?若夫(如果子夏)玩心于章句之末,则其为《诗》也固而已矣。” 果如孔子所言,子夏在老师生后将其思想发扬光大。相传《论语》和很多经典儒家著作即出自子夏及其弟子之手。
有个人心血来潮加上灵感突发,于是用煤炭在石壁上画了一个小人儿。过了段时间,有人看到这幅图后,觉得有必要加些什么,于是给小人的身上画了件衣服并途上颜色;又过了段时间,有人觉得画匹马在小人儿比较有意境,于是加上了骏马;马儿是要驰骋在草原上的,于是又有人加上了草原,还零星点缀了几朵小花;如果是黑夜,恐怕人们是看不到这幅景象的,那么就加上太阳,蓝天,和白云吧,还有翱翔的老鹰;小人儿是否该拿把弓箭,这样有些善良的人不愿意了,为什么一定要射杀老鹰,他也可以放风筝呀。两种观点相持不下,于是各自临摹一张原图,分别按照自己的想法加上了弓箭和风筝…这幅画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小人吗,还能表现出最初作者的懒散写意吗?如果有人再画出类似的原图,一定被人认为简单低级。显然人们更喜欢“草原弯弓射大雕”的场景。
我昨天对“述而不作”的观点有些偏颇。“述”也是一种高层次的创作,从原始的图案发展到精美的画卷是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的。这些创作的人必须是对生活有了某些感悟,才能有想法去“涂鸦”。当然这其中受到了“原始图案”的限制,无论如何,他不可能将小人儿从图中摸去,除非他想将小人画成其他的某种物体,进行彻底改变。原始的作者做出初次的尝试是可敬的,如果他的画作要为大众所接受和传承,那么接受后来的“述“是必要的。如果有某个人想做一回原始的作者,也未尝不可,后面也会经历同样的轮回。我对创新的理解有些狭隘了,从无到有是创新,那么衣服,骏马不也是从无到有吗?为什么一定是要画出一个新的小人才叫“真正”的创新呢?“述而不作”是一种模式,任何事情的发展都会经过这一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人们会去思考总结,不断得出新的东西。而如果只赞叹最后的画卷,而忽视原始的小人和历代的更改,那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。我认为最重要的不是画卷的精美,而是期间多次修改的动机和原因。掌握美术技巧的人比比皆是,具有深刻思想能成为大师的确是寥寥无几。遗憾的是,现在大多数的人还是认为技巧远甚于思想。
徐复观先生力主多读原典。他说:“读中国的古典或研究中国古典中的某一问题时,我一定要把可以收集到的后人的有关研究,尤其是今人的有关研究,先看一个清楚明白,再细细去读原典。因为我觉得后人的研究,对原典常常有一种指引的作用;且由此可以知道此一方面的研究所达到的水准和和结果。但若把这种工作代替细读原典的工作,那便是一生居人胯下,并贻误终身,看了后人的研究,再细读原典,这对于原典及后人研究工作的了解和评价,容易有把握,并常发现尚有许多工作须要我们去做。这几年来我读若干颇负声名的先生们的文章,都是文采斐然。但一经与原典或原料对勘,便多使人失望。至于专为稿费的东西,顶好是一字不沾。所以我教学生,总是勉励他们力争上游,多读原典。“
我对徐先生这段话是心有戚戚焉。原典和研究(述)同样重要,“但若把这种工作代替细读原典的工作,那便是一生居人胯下,并贻误终身,看了后人的研究,再细读原典,这对于原典及后人研究工作的了解和评价,容易有把握,并常发现尚有许多工作须要我们去做。”还是那句话,如果只看眼前这幅精美的画卷,而不知道其中渊源,至少对我而言,会认为自己没有真正看懂的。
关于孔子的“述而不作”,冯氏认为“实乃以述为作”。这里的“述”是对其他典籍的评论解释或深层挖掘,也是一种创新。此种精神,此种倾向,传之于后来儒家,孟子,荀子及所谓七十子后学,大家都努力以述为作,方构成儒家思想之整个系统。所以《易》是本有,是儒家所述,而《系辞》《文言》等,则儒家所作,而《易》在思想史上的价值,亦即在《系辞》《文言》等。《春秋》是本有,是儒家所述,而《公羊传》等则是儒家所作,而《春秋》在思想史上的价值,亦即在《公羊传》等。《礼仪》是本有,是儒家所述,而《礼记》在思想是上的价值,则又远在《礼仪》之上。由此言之,所谓古文家以为六经皆史,孔子只是述而不作,固然不错;而所谓今文家以为孔子只是作而不述,亦非毫无根据。由此言之,后来之以孔子为先圣兼先师,即所谓至圣先师,亦非无因。何因?
冯氏认为,因为若使《周易》离开《系辞》《文言》等,不过是卜筮之书;《春秋》离开《公羊传》等,不过是“断烂朝报”;《礼仪》离开《礼记》,不过是一礼单;此等书即不能有其在二千年间所已有之影响。在中国历史中,自汉迄清,有大影响于人心者,非《周易》,而乃带《系辞》《文言》等之《周易》;非《春秋》,而乃带《公羊传》等之《春秋》;非《礼仪》,而乃有《礼记》为根据的《仪礼》。不过所谓今文家及以孔子为至圣先师者,应知其所谓孔子已非历史的孔子,而乃是理想的孔子,儒家之理想的代表。
我还是认为冯氏拔高了儒家和孔子。因为孔子开创述而不作的先河,而使得后代儒生们也接踵而至?述而不作有好处,可以将古代典籍在不同的时代中挖掘出各种新意。这里面隐含两个条件,首先必须要精通古代各类经典,其次要熟读儒家的各类著作,两者结合起来,方能用当前时代中作者思想,在儒家的大框架中对古籍进行“述”。不要小看这两个条件,它们可能是中国二千多年来思想大致统一的重要因素。无数文人学士,点灯熬油,皓首穷经,向孔老师一样“述而不作”。到这里,我想“作”的意思慢慢清晰化了:打破传统的自我创作。中国历代都把精力花在对上代,上上代各类经典的“述”,那么创新的意识就不可能不被压抑了。儒生们抱着古人老祖宗的经书,每个时代都能给出使之合理的解说,给人感觉,一,古代(孔子所推从的周朝)是完美的社会,二,古人们说的话是永远正确的,因为每个时代他们都能被合理的解释。这样长而久之,因循守旧,保守顽固的意识便逐渐根植于心。即使某人有新颖的观点,也不得不套用“述”的幌子进行兜售,否则,那将会被天下人群起而攻之。儒家对中国历史发展虽然起到意义深远的正面作用,也不能忘记它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。
现在有很多出版物,上面是文言文,下面是白话文;或者干脆全篇都是白话文,反正也极少人爱看和看懂文言文。根据冯氏所言,这也算是现在的“述而不作”了。我无意贬低翻译家或翻版作者的高深修为和渊博功底,而是这类的创作受到原作者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,想要写的精细确切倒也不难,但是要有独立的气势那就是非常不易了。原创作者可能恰好反其道而行之。
《论语.阳货》有云,宰我问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食夫稻,衣夫锦,子女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女安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,则为之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。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。予也有三年之爱,于其父母乎?”三年之丧之制,或谓孔子所定。然《左传》谓:“叔向曰: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。三年之丧,虽贵遂服,礼也。王虽弗遂,宴乐以早,亦非礼也。”冯友兰先生认为三年之丧,本“天下之通丧也”,不过在孔子时,行者已不多,故王亦“弗遂”。
宰我,字子予,春秋齐国人,以言辞著称,被列为孔门十哲之一。宰我认为三年丧期过长,会影响到礼和乐(礼必坏,乐必崩),所以向老师提出自己的看法,建议缩短丧期。而孔子的回答比较奇怪,他只是不停地反问宰我,意在强调三年之丧的重要,可是并没有回答宰我的疑问,是否会影响到礼乐,以及如何消除这种影响。《四书集注》解释道“礼,父母之丧,既殡,食粥,粗衰。既葬,疏食,水饮,受以成布。期而小祥(父母的祭日),始食菜果,练冠,縓缘(縓,音泉),要绖不除(绖,音碟,古时丧父的麻带子)。无食稻,衣锦之理。夫子欲宰我反求诸心,自得其所以不忍者,故问之以此,而宰我不察也。”直到宰我出,孔子也没有点破。后面孔子说宰我“不仁,朽木不可雕也”,说不定也有上面这点前因。既然如此,宰我又是如何能入选孔门十哲呢?又或,孔子故意不说,是为了使得学生自行思考?如真是这样,乃是教育方法之最高境界。
吴哲夫先生在《四库全书补正.经部》的《宰我问丧章》写道“孝子之于亲。其情无有穷已。圣人恐以死伤生。故立三年之中制。贤者俛(音俯,通俯)。则不肖者亦当企而及。宰我亦非故欲薄其亲。直是自以心度之。谓期年其哀已尽。故欲短丧。此问与井有人章同。皆是实有所疑而问。古人居丧。初死,水浆不如口三日。杖(拄杖)而后能起。三日而殡。然后食粥。不食菜果。居倚庐。寝苫(苫,音山,草席子)枕块。不脱绖带。朝夕哭泣无时。三月而葬。疏食水饮。不食菜果。方卒(至此时丧礼第一部分才告一段落)。无时之苦而朝夕哭。期而小祥始食菜果。再期而大祥。中月而禫(禫,音淡,古时除去孝服时的仪式)。禫祭后方饮礼酒,食干肉(礼酒,薄酒也。干肉,滋味薄者也)。复寝(入室中卧)。惟其礼如此其至。故宰我疑以为如此一年哀戚已尽。非谓如今日世俗居丧。今世居丧与平常无异。未满三年也。不见哀戚。若服丧十年。亦于是无相妨。”
古代的丧礼较为复杂,直至汉代初期的《礼经》才有官方的规定。孔子因为“子生三年而免父母之怀”,所以认为要守三年之丧。这未免有些牵强。据说当时除了孔门部分弟子们严格遵从了老师教导的“守三年之丧”外,其他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样做(包括齐国的晏婴)。其中孔子的得意门生,后世称为财神化身的端木赐(子贡)为孔子守孝六年,这是很特殊的个案了。可见宰我的疑问是有道理的。遗憾的是孔子并没有能给出清晰的解释,反而有些含糊其辞,顾左右而言他。冯友兰先生把《论语阳货》的宰我问丧篇作为孔子讲丧礼理论化的例子,我觉得也是缺乏说服力的。
冯友兰先生认为,孔子以为当时名之不正皆自上始,故“反正”亦须自上开始。《论语》有云:季康子问政于孔子,孔子对曰:“政者,正也,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。”季康子患盗,问于孔子,孔子对曰:“苟子之不欲,虽赏之不窃。”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:“如杀无道,以就有道,如何?”孔子对曰:“子为政,焉用杀?子欲善而民善矣。君子之德,风。小人之德,草。草上之风,必偃。”季康子三次请教孔子,说明他是很看重这位老先生的;而孔子的回答都带有对季氏的不满和讽刺,从客观上讲反映孔子“反正”要从上开始的观点。
在中国上古时代,春秋两季是诸侯朝聘王室的时节。另外,春秋在古代也代表一年四季,而史书记载的都是一年四季中发生的大事,因此“春秋”是史书的统称。鲁国史书的正式名称就是《春秋》,又称《鲁春秋》,后世称《不修春秋》。对于《春秋》的作者,传统上认为是孔子的作品,也有人认为是鲁国史官所作。孟子说:“世衰道微,邪说暴行有作,臣弑其君者有之,子弑其父者有之。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”。孟子还说孔子作《春秋》的目的是“使乱臣贼子惧。”当时能使乱臣贼子惧的不仅只有鲁国的《春秋》,春秋时晋国和齐国的太史之史笔也有同样的效果。《左传》宣公二年,赵穿弑晋灵公。(晋国)太史(董狐)书曰:“赵盾弑其君”,以示于朝。宣子曰:“不然。”曰:“子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?”孔子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
赵盾是赵衰随重耳逃亡狄国时与狄女叔隗所生,公元前621年春,赵盾执掌晋国国事。晋襄公去世后,赵盾立夷皋为国君(晋灵公)。夷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昏君。不行君道,荒淫无度,以重税来满足奢侈的生活。他在高台上用弹弓射行人,观看他们逃避弹丸的样子。一次因为熊掌没有炖烂,就把厨师杀掉,把尸体装到筐子里让宫女拿去扔掉。赵盾多次劝谏,夷皋非常反感,暗中派刺客锄麑(麑,音倪)刺杀赵盾。而锄麑却感叹赵盾忠君爱民,自己一头撞树而死。夷皋又设宴招待赵盾,暗中埋伏士兵,打算趁机杀死他。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得知此事,赶紧跑到宫殿,扶着赵盾退下。夷皋又唆使一条狗来咬赵盾,提弥明把狗杀死,可提弥明后来被士兵所杀。前607年赵穿(晋襄公的女婿,赵盾的堂弟)在桃园将灵公杀死,后面赵盾派赵穿往周迎公子黑臀,是为晋成公。赵穿为人狂妄,董狐之意可能是怀疑赵穿是受到赵盾的指示行事,所以董狐认为赵盾“弑君”。灵公是昏君,赵盾是忠臣,忠臣杀昏君,无论出于任何理由,也是“弑君”。孔子赞扬董狐,也意味着同意对赵盾的看法。由此一来,后面各朝的忠臣们无论国君过么昏庸,都鲜有弑君之举了,担心身后被史官们如同董狐给自己记上一笔。如南宋的岳飞,就是典型的例子。看来古人比较看重身后之名,并不是简单地“担当身前事,何计身后评。”
由上可见,孔子之前亦有他国史官们所作的“使得乱臣贼子惧”的文档,并不是孔子所开创也。孟子说:“晋之《乘》,楚国之《梼杌》(梼,音桃;杌,音吾;梼杌,古之恶兽),鲁之《春秋》,一也。其事则齐桓晋文,其文则史。孔子曰:其义则丘窃取之矣。”言即,孔子只取其义,而非作其义。所以我倾向于《春秋》乃鲁国史官们所作,后来经过孔子的删减而形成的文献。
提到赵盾,就补充一些“赵氏孤儿”的相关内容。我们所耳熟文献的传统剧目《赵氏孤儿》是《史记》版本,在此不赘述。而历史学家们认为更接近事实的是《左传》版本。赵盾儿子赵朔的妻子叫庄姬,她和赵朔的叔叔赵婴齐私通,后被发现,赵婴齐被赵同,赵括驱逐到了齐国。庄姬因为此事耿耿于怀,于是连同晋国权臣栾氏和郤氏诬陷赵同,赵括谋反并杀死两人。赵朔和庄姬的儿子赵武承袭了赵氏家族。
《论语.颜渊》中,齐景公问政于孔子,孔子对曰:“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。”公曰:“善哉!信如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,虽有粟,吾岂得而食诸?”齐景公是春秋时期齐国执行最长的一位君主,在位五十八年。景公能纳谏,而且有名臣晏婴辅佐,所以执政时期齐国较为稳定。公元前516年,鲁昭公为三桓击败并被赶出鲁国,后流亡到齐国。孔子此时35岁,便离开鲁国来到齐国。此时齐国虽然较为安定,但是田氏家族的第七任首领田乞(古时陈和田的读音相同,所以又称陈乞,田僖子,陈僖子)是个比较有野心的人,到处收买民心。据传田氏向百姓征收赋税时用小斗收进,赐给的时候用大斗,所以百姓深感其恩。晏婴曾经多次向齐景公进谏要防范田氏,而景公却不干涉。后来晏婴出使晋国时,暗地对叔向说:“齐国之政卒归于田氏矣。”
既然齐景公是个能纳谏的人,为什么对晏婴多次的谏言置之不理呢?我觉得这也可能和晏婴有关。据说齐景公养了三个勇士,名字分别是公孙接,田开疆,古冶子。晏婴因为三个勇士对他无礼,所以向齐景公进“谗言”剪除之,于是准备了两个桃子给这三个人吃,结果三人相争,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功劳最大,最后三个勇士全部惭愧自杀,这是“一朝被谗言,二桃杀三士”的典故。另外如之前提到的晏婴对齐景公宠臣梁据父的讽刺以及葬礼的反对,可能都会让景公觉得晏婴恃才傲物,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,而且有些事情明显是晏婴带有私欲和个人喜好所为的。所以有些意见不采纳,也就可以理解了。
当时的齐国乃周朝姜太公之后,以姜为姓,以吕为氏,称为“姜齐”。到了第十五代君主齐桓公时,齐国成为中原霸主,国力达到鼎盛时期。此时,陈国的宣公杀死太子御寇,公子完与御寇一向友好,由于担心受到牵连,于是逃离陈国到齐国。齐桓公欲封公子完为卿,公子完不受,只愿意接受工正(工正,掌管百工及手工业的官员)之职。公子完到齐国后即以田为氏,是齐国田氏的祖先。前面提到的田僖子就是公子完的后人。前490年,齐景公病死,年少的公子荼即位,一年后,田僖子联合鲍牧等大夫逼退并暗杀公子荼,后拥立其异母兄弟公子阳生为齐悼公。田僖子被任命为齐国的宰相,田氏势力更加稳固发展。齐悼公只当了四年的国君,在位最后一年时,被田成子田常(田乞之子)设计毒杀。悼公的儿子姜壬即位,称齐简公。齐简公任用田恒和阚止(阚,音看)为左右相,而简公比较宠爱阚止,于是田恒怀恨在心。后来阚止在简公的支持下,准备驱逐田氏。此等机密却被阚止的家仆陈豹告密于田恒。于是田恒先发制人,杀死简公和阚止,立简公弟弟骜为齐平公,自任太宰。孔子对此时非常愤怒,要求鲁哀公和季氏出兵。看来,我之前的文章中对孔子是误会了:以前认为陈国是小国,其实说的是陈国之后田氏之乱。老夫子当时此举,着实让我钦佩。
姜齐传至齐康公时,田氏田和自立为齐君(齐太公),将康公放逐于海岛。五年后,田和被周安王列为诸侯,得到周室的承认。至此,开始了“田齐”时代,“姜齐”就消亡了。《四书集注》中写道:景公善孔子之言而不能用,其后果以继嗣不定,启陈氏弑君篡国之祸。杨氏(杨时)曰: 君之所以万君,臣之所以臣,父之所以父,子之所以子,是必有道矣。景公知善夫子之言,而不知反求其所以然,盖悦而不绎者,齐之所以卒于乱也。“悦而不绎”,无论为人处世,我们都得好好反思。
孔子认为当时因名不正而乱,故欲以正名救时之弊也。《论语.子路》有云:“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(奚,疑问词,相当乎胡,何)先?”子曰:“必也正名乎!”子路曰:“有是哉,子之迂(《四书集注》注迂为远于事情,言非今日之急务也。)也!奚其正?”子曰:“野哉由也!君子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(责备子路不能阙疑而率尔妄对也)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,无所苟而已矣。”杨氏曰:“名不当其实,则言不顺。言不顺,则无以考实而事不成。”范氏曰:“事有其序之谓礼,物得其和之谓乐,事不成则无序而不和,故礼乐不兴。礼乐不兴,则施之政事皆失其道,故刑罚不中。”程子曰:“名实相须,一事苟,则其余皆苟矣。”这里有必要提一下《四书集注》中的杨氏,范氏和程子。程子是二程中的弟弟程颐,他和兄长师从周敦颐,创见了洛学派(因为长期在洛阳讲学);杨氏是二程的学生杨时,福建将乐县人,把二程理学传入福建,开创理学的“道南系”;范氏,北宋史学家范祖禹,子淳夫,四川双流人,曾协助司马光编撰《资治通鉴》。苏东坡曰:“范淳夫讲书,为今经筵讲官第一。言简而当,无一冗字,无一长语,义理明白,而成文粲然,乃得讲书三昧也。”另外还有胡氏,胡安国,福建崇安人,早年曾拜程颢、程颐弟子杨时为师,后从程颐之友朱长文、靳裁,得程学真传。游氏,游酢(音做),字定夫,福建建阳人,和杨时同为程门四大弟子。相传与杨时一起拜见程颐时,看到程颐正在睡觉,于是两人在雪中等候,后来成为“程门立雪”的千古佳话。谢氏,谢良佐,字显道, 寿春上蔡人。从程颢受学,后卒业于程颐。谢良佐与游酢、吕大临、杨时并称“程门四先生”。
对于孔子和卫君(卫出公)的谈话,胡安南介绍了如下的背景并发表了精辟的议论:王妃(南子)乱淫,世子蒯聩而欲杀之,不果而出奔。灵公欲立公子郢,郢辞。公卒,夫人立之,又辞。乃立蒯聩之子辄,以拒蒯聩。夫蒯聩欲杀母,得罪于父,而辄据国以拒父。皆无父之人也。其不可有国也明矣。夫子为政,而以正名为先。必将具其事之本末,告诸天王(周天子),请于方伯(西周的方伯或称侯伯,是介于皇帝与诸侯之间的、对周王朝政治疆域内某些地区有征伐权力的一方诸侯之长),命公子郢而立之,则人伦正,天理得,名正言顺而事成矣。夫子告之之详如此,而子路终不喻也,故事辄不去,卒死其难。徒知食焉不避其难之为义,而不知食辄之食为非义也。”卫出公上任期间为前492年。在位十二年后即前481年,他的父亲蒯聩夺位是为卫后庄公,卫出公不得不出走齐国。直到前475年卫石曼尃赶走卫君起,卫出公辄又从齐返回卫国做国君。出公辄前456年死去,他的叔父黔赶走出公儿子而自立为国君,这就是卫悼公。子路,是卫国大夫孔悝(悝,音亏)的家臣,孔悝是蒯聩的外甥。蒯聩要挟孔悝帮助他夺回王位,子路为了救孔悝而与蒯聩的家臣战斗,在战斗中被敌方用戈将系冠的带子割断了,子路因此停止战斗,弯下身,捡起冠来,系上带子,结果因此被趁虚打败并杀害,年六十三,死后受醢(音海)刑(即剁成肉酱)。孔子闻其死,极为伤心,从此不吃肉酱,有覆醢之举(吃饭时,见到肉酱将其盖上,不忍食用)。儒家诸子皆认为正名是首要的大事,如果此事没有好好妥善处理,那么“其余皆苟矣”。
《论语.季氏第十六》中, 孔子曰:”天下有道,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;天下无道,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。自诸侯出,盖十世希不失矣;自大夫出,五世希不失矣;陪臣执国命,三世希不失矣。天下有道,则政不在大夫。天下有道,则庶人不议。”又曰:“禄之去公室,五世矣。政逮于大夫,四世矣。故夫三桓之子孙,微矣。”要理解这段话,得先了解鲁国的历史。鲁桓公有四个儿子,桓公去世后由长子即后来的鲁庄公即位,其他的三个儿子按旧制被封为卿,也被称为“三桓”。三桓把持鲁国的国政,势力日益强大,尤其以季氏最强。鲁庄公后有鲁僖公,鲁文公。当鲁文公去世时,鲁庄公的儿子,鲁僖公的弟弟,鲁国的正卿东门襄仲(姬姓,名遂。公子遂)计划让侄媳(鲁文公的次妃)敬嬴的儿子公子倭为国君。他取得了齐国的支持,杀死了太子恶(子赤,鲁文公的嫡长子)和他的同母弟弟公子规,如愿将公子倭推上国君的宝座,即鲁宣公。而这位鲁宣公呢,对于帮助过他的叔爷爷似乎并不是永远心存感激。在宣公执政的晚期,他把主张恢复鲁国国君权威的,打算消灭三桓的东门襄仲之子-公孙归父驱逐出去。人家要帮他争取更大的权力,不但不感谢,反而下令驱逐,有这样几种可能:一,鲁宣公胸无大志,安逸于宫廷享乐,不想得罪三桓,同时又害怕公孙归父以恢复国君权力为名,而实际上会和他父亲一样杀了自己另立新君。有前车之鉴在此,鲁宣公不敢轻易下赌注;二,鲁宣公是有想法的,但他认为单靠公孙归父的力量是无法撼动三桓多年的经营的,轻举妄动会打草惊蛇。经过审时度势,他宁愿将希望放在自己的后辈身上,先保存有生力量,所以不杀公孙归父,而只是驱逐,这可能就是鲁宣公为将来下的一步暗棋。上面关于宣公的议论未免有些偏题,但是能间接看出三桓在鲁国的势力之大。公孙归父的离开,让三桓更加毫无顾忌,气焰更甚。后来,三桓接连拥立了鲁成公,鲁襄公,鲁昭公,鲁定公和鲁哀公。孔子老年回鲁国时,国君是鲁哀公,所以孔子说“禄之去公室,五世矣”。此间,自鲁襄公元年(鲁襄公4岁即位)到襄公五年,鲁国朝政皆有季文子把持;襄公五年季文子去世,其子季武子继续控制鲁国。在季武子时期,季氏家族的势力达到巅峰,“四分公室,季孙氏占有其二,孟孙氏、叔孙氏各有其一”。孔子所言的“政逮于大夫,四世矣”,即季武子,季悼子,季平子,季桓子四世。季桓子是在鲁哀公三年,公元前492年去世,由其子季康子接位。孔子在鲁哀公十一年(公元前484年)被季康子接回鲁国,那么孔子肯定是知道季康子的。由此推测,“政逮于大夫,四世矣”此言应该是孔子在季康子执政前,鲁哀公为国君后的时间段所说,即公元前495年-公元前492年。今天花费如此多的精力来回顾鲁国历史,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求证孔子的“故夫三桓之子孙,微矣。”和“自大夫出,五世希不失矣。”孔子所说的“十世”,“五世”,“三世”如果被理解为是确切的数字标准,那么是有问题的:季康子之后至少还有季昭子和费惠公。但是从发展的趋势来看,季氏家族在五代左右即走向衰败(“微矣”),这又是符合孔子所言的。为什么孔子认为诸侯,大夫,陪臣时间都不会太长,而且时间顺序上是依次变短呢?《四书集注》中注解中有段文字,我认为符合当时孔子的观点:苏氏曰:“礼乐征伐自诸侯出,宜诸侯之强也,而鲁以失政。政逮于大夫,宜大夫之强也,而三桓以微。何也?强生于安,安生于上下之分定。今诸侯,大夫皆陵其上,则无以令其下矣,故皆不久而失之也。”
孔子曰:“周监于二代,郁郁乎文哉,吾从周。”孔子是鲁国人,鲁为周公后,宗周文物,在鲁国较他国为独多。祝陀(史鱼,卫国大夫,以辩才著称)说“周公相王室以尹(尹,治理)天下,于周为睦,分鲁公以大路大旂(大路,一种车的名字;大旂,大旗)。以昭周公之明德,分之土田陪敦(陪敦,杜云说:倍,增也;敦,厚也。意为增加分封),祝宗卜史,备物典策,官司彝器。”我和杜云的看法不同。后面的“祝宗卜史,备物典策,官司彝器”都是并列结构: 如“祝宗卜史”是祝,宗,卜,史四种官员;“备物”是祭祀用的器具,“典策”是祭祀用的书籍;“官司”是各类官职,“彝器”是宗庙使用的青铜礼器。那么“土田”和“陪敦”也应该类似并列关系。“敦”(读“对”时)还可以指明古时的食具,“陪”是修饰“敦”的,连起来就是“大量的青铜食具”。分封了“土田”,种出了粮食,也的要器皿和工具来帮助进食。加上受冶炼,铸造较为原始,这些高级的食具不是没个地方都能制造和买到的,所以是可以“赐予”和“封赏”的。
孔子为什么为会说“吾从周”呢?我认为有三个主要原因。首先鲁为宗周之缩影,各类文化和习俗和宗周是很相似的,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成长,必然会受其影响;其次孔子平生以好学自负“吾非生而知之者,好古敏以求之也。”“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如丘者,不如丘之好学也。”鲁国有丰富的周朝典籍(文献资料),”郁郁乎文哉”,所以研究周的人数估计较多。以好学自称的孔子,必然对周的各种相关知识了解甚多。其三,当时诸侯征伐,人们苦于战乱。各国之中不乏深切怀念周朝的稳定时期,尤其是平定叛乱,将天下治理井井有条的周公,更是人们心中热切期盼的人物。这里,我不禁有点大不惭,孔子如此抬高周公,是不是也有借周公这块金子招牌给自己的名望添砖加瓦?对于周公,孔子相对其它各国的知识分子们更加认同和推崇,这种崇拜甚至到了一种痴迷的状态,《论语.述而》说“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。”,真可谓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(中国的词语进化也是有趣,“梦周公”这种自我求知欲发挥之几点的感叹,竟然被后人发扬成睡大觉的意思,甚至以为周公是梦神。)后之儒家,皆以周公孔子并称。孟子曰“陈良楚产也,悦周公仲尼之道,北学于中国”;荀子在《解蔽》中有段非常经典的评论,“昔宾孟之蔽者,乱家是也。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,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,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,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,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,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。故由用谓之道,尽利矣;由俗谓之道,尽嗛矣;由法谓之道,尽数矣;由势谓之道,尽便矣;由辞谓之道,尽论矣;由天谓之道,尽因矣。此数具者,皆道之一隅也。夫道者,体常而尽变,一隅不足以举之。曲知之人,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,故以为足而饰之,内以自乱,外以惑人,上以蔽下,下以蔽上,此蔽塞之祸也。孔子仁知且不蔽,故学乱术足以为先王者也。一家得周道,举而用之,不蔽于成积也。故德与周公齐,名与三王并。”这里提到的“学乱术”是形容孔子从多方学习,不为所蔽。最后赞扬孔子“德于周公齐”;汉朝《淮南鸿烈》中也有“孔子修成康之道,述周公之训”;太史公司马迁在《史记.太史公自序》中写道“周公卒五百年而有孔子。”
孔子对于周礼,知之深而爱之切,见当时周礼之崩坏,即不禁太息痛恨。故见季氏八佾(佾,音易,古代乐舞的行列。八佾,八行八列,共六十四人)舞于庭,谓为“不可忍”。“季氏旅于泰山。子谓冉有曰:汝弗能救与?对曰:不能。子曰:呜呼!曾谓泰山,不若林放乎!”冉有是孔子的得意弟子,是季孙氏的家臣,孔子对他不能阻止季氏祭祀泰山表示极为不满。林放,字子邱,春秋鲁国人,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。《论语.八佾》有云“子曰:管仲之器小哉。或曰:管仲俭乎。曰:管氏有三归,官事不摄,焉得俭。然则管仲知礼乎。曰:邦君树塞门,管氏亦树塞门;邦君为两君之好,有反坫(音店),管氏亦有反坫。管氏而知礼,孰不知礼。”管仲生活奢侈,有三归(三座仓库),官事不摄,意为管仲的家人每人专职一事,没有兼任其他事务,这无疑也是一种浪费的表现。“树塞门”和“反坫”都是国君才能做的事情,而管仲僭越为之。所以孔子认为管仲“器小”,实为不懂礼仪之人。(不过,我觉得论语中这话有些酸溜溜的嫉妒,天下奢侈浪费的人那么多,而且不接受国君的东西当时也被认为是一种罪,这种事情各国都有,何况管仲一人? 管仲功高盖世,说不定为了避免国君的猜疑,故意把自己扮成一个奢侈浪费之人,自污其名而保其身。管仲当时为了吸引外国的商人,开办了七百多出“女闾”。即妓院,为中国官办妓院的鼻祖。因为被后世妓院敬称为祖师爷。)陈成子弑简公,孔子沐浴而朝,告于哀公曰“陈恒弑其君,请讨之。”(陈国乃一区区小国,如果换成其他的大国,孔子还会请国君讨之吗?)
孔子自身形是,则自以“从大夫之后,不可徒行”;《乡党》所记,起居饮食,俨然贵族。冯先生认为“非必孔子之好阔,如是则非礼也。”孔子不让自己学习农耕经商,出行必要乘车,饮食俨然贵族,这和孔子在答复林方的话是有矛盾的。“林放问礼之本。子曰:大哉问!礼,与其奢也,宁俭。丧,与其易也,宁戚。”孔子的所做所为,是奢还是俭?礼是为了表示人的诚心,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行为那是虚伪!或者说孔子已经有足够多的金钱,他完全可以奢,或者大操大办,他说的话只是说当没有钱的时候的做法。但终究给我一种心口不一的感觉。孔子也是一个普通人,有七情六欲,他的形象经过多年的更新,已经把各种缺点最小化,甚至缺点也能得到详细的解释。一个普通的教师,恐怕没有想到自己身后几千年无数人为之而疯狂,这可能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,可是看看那座神坛上面目全非的孔仲尼,还是自己吗?